各位老师:
2007级本科生毕业设计工作已进入后期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为了确保专家组对毕业设计后期工作的检查,按照各系为单位组织答辩。各负责人须在答辩前4天将各答辩小组的答辩安排表(见附件)交学院教务处办公室。答辩时间、地点一经确定不能更改,因故确需更改的,要经学院批准并在答辩前3天报学院教务办公室。如专家组按答辩安排表未检查到答辩,记该学院教学事故一次。另外:2011届毕业设计成绩(见附件)必须于2011年6月13日之前报学院教务办公室。
联系人:崔超 02981891136-8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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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6月1日